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管理秩序,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建设和谐校园,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印发《岭南师范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岭南师范学院校园交通管理暂行规定》《岭南师范学院集体户口管理暂行规定》《岭南师范学院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岭南师范学院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暂行办法》等5份制度文件,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党委武装部、保卫处反映。
岭南师范学院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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