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不断健全现代大学制度体系,服务学校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根据《岭南师范学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岭师规法〔2019〕424号),现就做好2020年学校规章制度建设立项计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岭南师范学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每年年初,学校规法部门对职能部门、教辅单位提出的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废止等进行汇总,编制学校规章制度年度计划,报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立项实施,未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原则上不予立项建设。
二、申报类型
结合有关上位法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主动适应学校“放管服”改革、申硕和实际工作需要申报。具体类型如下:
新制定。一是围绕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放管服”改革及国家、广东省新的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二是围绕学校实际工作和管理需要,需建立健全的相关制度。
修订。对学校现行的制度文件中,存在以下三种情形的,予以修改和完善:一是部分内容或条款已不符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形势要求和学校发展实际但整体上仍然适用的;二是实施环境已发生变化但整体上仍然适用的;三是不符合公文形式要求但整体上仍然适用的。
废止。与现行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不符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形势要求和学校发展实际的制度,予以废止使用。
三、申报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对年度拟建设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提出部门在2020年拟建设的制度计划。涉及多个部门的应充分沟通会商,对仍冠以“湛江师范学院”的制度,务必修订或废止,确保学校规章制度的合法性、统一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四、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0年1月6日前填写“岭南师范学院2020年规章制度建设计划申报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将纸质稿交至规划与法规处法规科(紫荆楼310-3室),电子版发至邮箱ghyfgc310@126.com。联系人:邓蔚婵,联系电话:3183963。
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2020年规章制度建设计划申报表.doc
规划与法规处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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